绥中跻身首批国家级餐饮安全示范县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5
   近日,绥中县成功进入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此次评选活动,辽宁仅有3个县、区当选。
   自创建国家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开展以来,绥中县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绥中县食品化妆品稽查局,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施行监督管理,并积极创新监管模式,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监管方法。与此同时,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为了确保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绥中县开展了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的非法添加、使用非法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地区广泛排查和整治各类餐饮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2010年8月以来,绥中县共查处违法案件720余起,罚款153万元,对违法经营者起到了教育和震慑作用,有力地消除了餐饮安全隐患,营造了良好的餐饮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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