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运输管理处在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服务全运、传递文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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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16
为提升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展现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迎接“全运会”的胜利召开,葫芦岛市运输管理处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了“服务全运、传递文明” 活动。
《葫芦岛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全运、传递文明”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将信誉考核贯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信誉考核促进行业服务品牌建设,以实现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跨越式提高。
活动从认真贯彻落实《葫芦岛市出租汽车行业信誉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着手,以强化对经营者的资质条件、经营行为、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管理为切入点。通过开展不定期考核,加强对车辆的日常规范和监督管理,对违反《辽宁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和《葫芦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的,除给予相应处罚,在道路运输证进行记证扣分,还要同时进行不定期考核记分、业务法规知识培训、限期整改等相关信誉考核程序;通过定期考核,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创新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明晰企业与车主的产权关系,规范合同文本,公示服务承诺,完善服务设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车辆、经营者档案。
通过此项活动,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全市出租汽车经营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服务质量和信誉度显著提升,创建文明行业,促进社会和谐,为圆满完成全运会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任务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