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发布和使用非金融类公共信用信息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3
事项编号 |
211000FWFG0002 |
办理依据 |
《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行政机关 |
办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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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单位应当及时向征信机构(市信用中心)提供其拥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征信机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实施单位 |
辽阳市信用中心 |
办理流程 |
无 |
申报材料 |
1、行政许可决定书、 2、行政审批决定书、 3、行政处罚决定书、 4、行政强制决定书、 5、行政征收决定书、 6、行政给付决定书、 7、行政奖励决定书、 8、行政确认决定书、 9、行政裁决决定书、 10、其它权力决定书 |
办理时限 |
无 |
收费依据 |
免费 |
收费标准 |
免费 |
联系方式 |
2144144 |
办理地址 |
辽阳市白塔区武圣路83号 |
电子邮箱 |
lycredit@163.com |
工作流程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