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1期违法广告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7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省食药监局发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 

    本期公告共汇总全省检查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68件,涉及44个品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1件,涉及14个品种。其中,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鸿茅药酒、江西金顶药业有限公司的钻山风糖浆(金顶钻山风)、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的舒筋健腰丸、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的香药胃安胶囊(高力健)、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的舒筋活络丸、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的桂龙药膏、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静电理疗贴(王药师牌静电理疗贴)、郑州百消丹药业有限公司的聚能离子百痛贴(白花蛇七层透骨贴)等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发布行为次数较多。各地要结合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屡查屡犯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特别是加强对这些品种的经营和使用单位药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发现问题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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